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

奉獻的意義


[奉獻]


奉獻是神的命令 新、舊約都是如此  (申命記 16:16-17) (羅馬書 12:1-2)

「奉獻」是 把從神而來,使我們有權支配的事物交還給神〔有一天我們都不擁有什麼,包括自己的生命氣息〕。

神要我們奉獻,為的是 要賜福給我們

基督徒的奉獻和其它宗教的奉獻,或社會的慈善捐助有何不同? 1. 奉獻的出發點不同:基督徒相信一切所有和生命氣息都是神所賜的,奉獻只是把從神所領受的獻給神。藉著奉獻,表達對神的愛與感謝,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。 2. 奉獻的對象和方式不同:基督徒奉獻的對象是神,不是隨意奉獻,要按神指示的來奉獻;藉著奉獻,使人與神更加親近。非基督徒與神沒有關係,奉獻的對象是神以外的人事物。 3. 目地不同:奉獻是基督徒應分做的,不能誇口,要把榮耀歸與神。其它宗教的奉獻和社團慈善捐助,其動機各有不同,但都把捐獻當作憑人的力量所做的好事,與神無關,目的是榮耀自己與所屬團體。

既然萬有都屬乎神,為什麼神要我們奉獻? 1.奉獻就是獻禮物,這是和好的表示,使敵對雙方結為聯盟; 2.也是愛的表示,使友好雙方的關係更為加深。當神悅納了我們奉獻的禮物,就悅納我們,使我們與祂連接,能有神的性情(祂表達愛的方式就是「給」(約3:16)。我們藉著奉獻〔給〕而表達愛,就得著神的性情),成為神施恩賜福的管道。

新約所要求的奉獻和舊約有何異同? 新約和舊約都是神的啟示,脈絡和原則都是一貫的,其分野在於耶穌基督。舊約是屬肉體的條例,預表要來的耶穌基督,要按律法條例的奉獻,才蒙神悅納。新約則是屬靈的條例,見證耶穌基督已經降臨,賜下聖靈,律法便刻在人的心版,神的子民就要靠著基督,用心靈和誠實向神奉獻,才能蒙神悅納。(彼前2:5) (弗5:1-2) (來10:1, 12-14)

為什麼屬神的人不可空手朝見神?若實在沒有什麼好奉獻的,該怎麼辦? 神是活人的神,不是死人的神;並且死人不能讚美神,只要有一息尚存,屬神的人一定有可以奉獻的。就像寡婦所獻僅有的一把麵(王上17:8-16),或是小孩所獻的五餅二魚,神都悅納,並要傾福於我們。(林8:12) (路21:1-4)

基督徒奉獻的方式有哪些? 一切所有,都是神的,神看重的是人的內心,外在只是內在的反映,所以不拘任何方式,都可向神奉獻。 1.財物的奉獻 2. 時間的奉獻:像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,以撒在田間默想,神的兒女要花時間與神親近;就如讀經、禱告、聚會,或個人靈修,或與別人言談,都可作蒙神悅納的奉獻(詩19:14)。 3. 意志的奉獻:獻上我們的身、心、靈,全人的奉獻,按著神的旨意,奉獻祂所喜悅的事。

文章出自http://www.agapevineyard.org/main/modules/biblestudy/article.php?articleid=223
整理by睿安^^
這篇講的其實還滿跟我心目中的想法相合的,也附上了許多經文佐證其論點,有些經文沒打出來,各位契友可以到文章出處或線上聖經看一下,都是很重要的經文!!:)
其實奉獻總歸一句話就是:(指金錢)奉獻是我們用金錢回應神的愛的一種方式,感謝祂在金錢和物質上都給了我們極大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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